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那时他以为,他会步父兄后尘,立在高高的庙堂之中,指点江山。
那时他以为,他娶林诗音,终生呵护这个可怜可爱可敬的nv子,琴瑟和弦,白头终老。
时不过数载,他手握杀人利器,踏足江湖之远,恩仇缠身。
小李飞刀,例无虚发。一刀之威,惊天动地,名扬天下。
可他却只想站在稀稀落落的桃花林中,听竹涛声声。那是他这一生,都难以忘记的美好。
第一次见到林诗音,是一个雪天。
天地间一片雪白,林诗音身披Yan似红梅的猩红风氅,脸色却比雪更白。拿着他递给她的两块最黑最亮的煤,嵌在刚堆好的雪人头上。臃肿而愚蠢的雪人像是突然被注入了生命,她娇怯的小脸上也终于浮现出满足和愉快的红晕。
这一刻,她的眼睛闪闪发亮。
从此之后,他以为他的一生,都将为了这光亮而在,至少在遇见王怜花之前,确实如此。
遇见王怜花之前,他从没想过,一身红_yi,竟也能在一个男人身上穿出如此清朗的意味。遇见王怜花之前,他从没想过,这世上,将还能有这么一个集天地灵秀于一体的妙人。
多年后再回想,一切只能归咎于天意。
少年意气,见不得官场污秽,偏偏就挑了那一天,学那古人挂印封箱,却又想不出要如何回家解释这番推官辞印,只能先寻些山水风光处游历一番,以遣x_io_ng怀。世间之大,又偏偏去了洛阳的牡丹花市。
王怜花就站在花市旁的聚横阁外。
于是,他便在洛阳落脚。谁知这一落脚,竟是一番天差地别。
不是不知道自己的探花之名次次被用来阻挡不速之客,可心中却有说不出的乐意,好歹那个纷乱腐败的地方,还留给了他这么一个留在他身边的理由。
“蠢,”听了他辞官的所为,少年一身绯色,嚣张的叫人移不开眼,“印可挂,封箱做什么?金银之物,犹如利器,可杀人可救人,在你手里尚可以救济贫民,这一来,岂不是平白拱手送人一场意外之财?”
一番言论,听得他目瞪口呆,随即又不禁失笑。
明明是可
惜那笔不义之财,还可以说的如此言之凿凿,光明磊落。明明傲气B人,偏偏还要市侩的去可惜这几个钱。
只是莫名的,他也有些可惜起来:“倒不如留作聚横阁,也算我入gu一份,也做做yao缠万贯的富翁。”
“哈哈哈,”少年抚掌大笑,zhui角的一缕戏谑更显神采飞扬,“堂堂探花郎,竟也要作满身铜臭的商贾之人么?”
铜臭?如此风流neng俗之人怎么会有铜臭?
“辞官的时候走得潇洒,现在才想到,我现在没了官饷,怕是明日就要饿肚子了。”
“无妨无妨,若哪天你李兄穷途末路了,来寻我便是,总不会关门放狗,把你赶出去的。”
少年一句戏语,只有他自己知道,少时在林诗音眼里看到的闪闪光芒,此刻定是也在自己的眼睛里。因为看出去,那一身绯红,亮的耀眼。
只可惜,之后十数年间,他遇险无数,几番生路断绝,最终,还是没能兑现这句话。
就像那管j致的白玉箫,始终带在身上,却再也没吹过,唯恐吹出来的,不是箫声,而是那日他在桃树下无奈的笑语——罢罢罢,总说不过你探花郎。
却不知,再能言善辩,又怎及他心思细敏剔透。才与他共吹一曲,连萧都不要了么?
不动声色间,叫人知难而退。
林诗音的出现,可以说是意料之中,算一算,他辞官的消息差不多也确实该传到家里了。可那人,却是他绝没有预料到的。
本章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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