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识了一个有趣的人。他说他叫季厚风,我说他叫季候风,来无影去无踪。
他说他是个自由摄影人,而且在摄影界颇有名气。可惜,我对摄影一无所知。在我眼中,他_geng本就跟我一样,是只蛀米虫,还奢侈地拿着相机到处谋杀昂贵的菲林。
我们认识的过程很偶然也很戏剧化。记得那是初秋的一个下午,我一个人轻踩着满地的落叶,在西澳柏斯的大街上漫不经心地走着,一阵很冒昧的闪光灯突然打乱了我的思绪。我眯着眼睛好奇地向灯光的来源望去,意外地发现就在我左边不远处,一个穿着短靴,全身黑_yi的男子正拿着相机潇洒地对我微笑,还做了一个“OK”的手势,仿佛我和他早已认识。
他说:“你忧郁的气质和出色的外表很适He我这次摄影专辑的主题,不知你肯不肯当我的模特儿?酬劳绝不是问题。”
我说:“对不起,我想你找错对象了。这种工作我恐怕无法胜任。”
他说:“放心吧!你只要站在哪里什么都不用做。”修长的手指随意地指了指不远处的一棵枫树。
我说:“我没兴趣站在那里当傻瓜。” 转身想走却被他拉住不放。
他说:“那你就随便走走或是做在那张凳子上闭目养神也行。帮我个忙!我好不容易才找到你。”焦急的神情溢于言表。淡金色的阳光下,他那头染成紫红色的头发出奇的夺目,衬上他突出的五官和蜜色的肌肤,使他看起来有点不羁,充满野Xi_ng。瞬间,他竟然和另一个影子重叠,一个也喜欢染紫红色头发的影子。
于是,我说:“好吧!”
就这样,我莫名其妙地和他在同一街上度过了一个愉快的下午。
分手的时候,我心里虽然有点不舍,但还是没有给他留下任何联络的方法。
该散的时候就该散,不该拖泥带水。这个男人对我来说很危险。
那时,我并没想到我还会遇见他,而且还遇到三次那么多。第三次相遇的时候,我就知道我和不是特别有缘,那他就是世上最好的跟屁虫。他说既然都是随Xi_ng,不如跟他一起到新加坡,旅程中有个伴也会比较写意。他shen邃漆黑的眼眸里的情Y_u*L_uo而直接,我和少风在一起那么多年,又岂会不明白他的意图。只是,他的方式比少风含蓄得多。
我知道,要忘记少风,就得过得了这一关。只有过少风一个lover对我并没有好处。既然是我独自筑起的_gan情,就得由我一个人亲手结束。所以,我答应了他。
六个小时的飞机都我而言还是非常吃力的。我几乎一上飞机就开始呕吐,若不是季厚风细心的照顾我,恐怕我就这样死在飞机上了。究竟要等到何年何月,我的body才能完全恢复呢?
本章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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