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铮停顿两秒,点头道:“不要说细菌战的部分,让他写关于日军的实验。这支部队信息封锁的很好,我也是不久前收到一些消息,知道的人还很少。这样,晚上我说你记住,等你有时间告诉他,让他去写。”
闵子敬已声名大噪,终于实现了他渴望的“功成名就”。他的文辞尖锐,充满犀利的讽刺,对时事的议论一阵见血,并且总能写出别人不知道的、在事后被证明是真相的nei容。不少人都拍手叫好。在青禾的支持下,他开办了一间杂志社,发行的几期杂志销量都很不错。他影响的不是普通百姓,而是处于社会中层的进步人士,并且通过他们去影响整个社会。总而言之,他的文章影响力越来越大,连张铮都同意他到自己的军营里来。
他离开这个军营的时候只带走了一个不起眼的小本,但写出来的文章却激起无数讨论,张铮也读过那份报纸,不得不承认,与青禾说的一样,这个人的文章确实有煽动力。
青禾点头。
如此骇人听闻的“实验”,不该存于人间。
第113章
东北,奉天城nei。
二爷有一台电报机。
徐朗和他在一起生活了十多年,仍不知晓父亲每天懒洋洋躺着的炕上有这样一台机器。
二爷收到了一份电报。
他漫不经心把记录了电报nei容的纸烧掉,二爷对自己的大脑很有信心,他不会轻易忘掉任何事,只要他想记住,任何场景的每一处细节他都能清清楚楚的记住。
比如,他仍然记得自己捡到傻儿子的那天,傻儿子掉在地上的一个冷馒头,上面沾着一点gān麦秸。
二爷怅然想,我或许真的是老了,总是想起从前的事。
他可不想变老,变老不止意味着body的笨拙无力,更意味着大脑的退化,对他来说,这还不如死来得痛快。
可惜我总要老的。他轻轻摸了摸自己的脸,不用照镜子,他也知道自己脸上多了几条皱纹。唯一庆幸的是,他的脑子还没有老,仍然灵活。而且前不久,在和傻儿子巧遇的倌馆里,他清楚知道自己的x器官也没老。
说起小倌,傻儿子的x向让二爷有些苦恼。
本章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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