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邦是纽约近十年来最大的华人势力,明面上做收藏投资的生意,也涉足酒店地产,实际却是以高利贷、毒品、人口贩卖为敛财手段的黑帮组织。
当家人何靳嵘,是帮会头目,亦是凌邦集团的董事长。何靳嵘是雇佣军出身,最初起家于金三角,主要“经营市场”并不在美国境内。他的背景极其复杂,更有十分骇人的商政支持,即便称得上是无恶不作,迄今为止也仍逍遥法外。
何靳嵘膝有一女二子,长女何书桐,次子何孝文,幺儿何云初。何云初是子女中最得何靳嵘偏爱的,但这并不出于父子亲情,而是他和他最像。在何靳嵘看来,这个小儿子是最适合接替他成为凌邦当家人的人选。也因为如此,何云初自小就是大姐和二哥的眼中钉肉中刺,他在各种打压与暗算中长大,直至这两三年才有所缓和。
个中缘由倒不是何书桐、何孝文忽然良心发现,而是他们的势力已发展到足以跟何靳嵘谈条件的程度。按照罗铭的说法,他们与何靳嵘打了个赌,正在全力争抢筹码,根本没jīng力来欺负小孩儿。
罗铭是何云初的老师兼贴身保镖,或许也可以叫保姆。严格意义上讲,他是整个何家唯一与何云初站在同一条战线上的人。也就是说,如果将来何云初不能继承凌邦,或不能在凌邦占有一席之地,罗铭的下场势必会很凄惨。
但罗铭对此并不担心,甚至是毫不关心。他还鼓动何云初不妨趁这段时间去体会下一个青少年应有的生活,比如,谈个恋爱。
何云初第一次听到这话时,只觉得罗铭嗑了药在发疯,但罗铭从不碰那些东西。他连酒都不喝,自持得不像个黑帮成员,或说是清醒得不像个人类。
“你不会以为跟我爸上过chuáng,他就会护着你吧?”
何云初想来想去只想到这个理由,可他并不觉得何靳嵘会对任何人另眼相看。罗铭没有回答,那张鲜少有悲喜流露的脸上更让人看不出丝毫情绪。何云初不知道他怎么想的,也没把这荒诞的提议当回事。
直至,他遇见郝奇。
何云初不知道自己的性向有否受罗铭的影响,他第一次看见罗铭被何靳嵘压在身下操的时候,大概是在九岁。
他当然是被发现了,何靳嵘却只笑着看了看他,然后掐着罗铭的脖子,让他管好自己的学生。当时罗铭满脸是汗,眼里甚至都有泪水,他皱着眉红着脸,又是痛苦又是沉沦。他哑着嗓子语不成调的对何云初说道,“云……少爷,你……嗯啊……该回房……休息……啊!”
何云初听话的走了,然后在回房的路上吐了个昏天黑地。
如果一个正常人遇上这种情况,多半会变成坚定的恐同,甚至是对性产生障碍。但何云初得到的启示却是:绝不当挨操那个,以及,何靳嵘那玩意儿真他妈丑。
他当时就是被这个恶心吐的。
何云初一早就知道自己不是个正常人,虽然他也没接触过什么正常人。
但正不正常又怎么样呢?这个世界上又有几个正常人?正不正常不也一样是人。
离开酒吧后,何云初就一直开着车乱转,也一次次从酒吧门口绕过。直到最后一次开回来,他在车里看见一个黑鬼打晕了正在锁门的郝奇。何云初直接开足马力撞过去,然后跳下车把被吓退的黑鬼往死里揍。他险些就把人打死了,却悬崖勒马的停下手,他觉得自己不能在郝奇面前杀人,那会弄脏他的,即便他此刻什么都不会看见。
然后何云初把郝奇扛上车,检查了下他的伤势就开去酒店。他先是习惯性的去了凌邦旗下的五星酒店,想想却觉不对,就又调头在酒吧附近找了家廉价的宾馆。何云初拿了郝奇的钱包,用他的证件和钱办了入住。这种地方的前台很笨不会关心一个看似未成年跟一个人事不省的住客组合是否合法合理,只毫无服务态度可言的冷漠提醒,房里的保险套和润滑剂要额外付费。
郝奇昏睡期间,何云初拆掉了装在浴室和chuáng头的偷拍摄像头。他虽然从没来过这种地方,但这种下三滥的机关他都十分清楚。因为罗铭什么都会,也什么都教。何云初很早就在罗铭的指点下,把自己房间里的监听器和摄像头一个个找出来做了改装,然后以牙还牙装回他大姐和二哥的房间。不过他都没看过,他嫌脏。
chuáng头的保险套和润滑剂都是最差的,没有标价,大约是要看服务员心情收费。chuáng单枕头上有明显的污渍,何云初只能把外套脱下来垫在chuáng上再让郝奇躺下。他等了一个小时,郝奇醒了,他对他笑,他牵了他的手,说谢谢他救他,还,抱了他。
何云初高兴疯了,简直像置身云端。郝奇身上有淡淡的酒味和烟味,混在木质香水味中,调和出一种温暖而gān净的香气,令何云初昏聩沉醉。
“你真好,我要一辈子跟着你。”
何云初由衷说道,却没想到这会吓着郝奇。
他推开他,前一刻的温柔笑脸变作冷漠戒备。
何云初不知所措的看着郝奇,“我弄疼你了吗?对不起,我……我手劲儿比较大。”
从刚才的拥抱来看,郝奇比自己想象的更心软善良,大概是对弱者有某种天生的怜悯,何云初自然要好好利用这点。
郝奇觉得脖子上被亲过的那块地方有些发烫,他把手撑在身侧,掌心却被硬物硌到。他低头一看,这才发现自己躺在何云初的外套上。原本要出口的质疑警告忽然就难以出口,他重新看向他,想着要如何才能把拒绝的话说得委婉一点。
何云初更加确定自己的判断,于是他站起来,陈恳又歉意的说道,“我没有钱带你去gān净点的地方,而且,还翻了你的钱包。”
“……”郝奇愈发开不了口,他扶额沉默片刻,“当然,这应该我付。”
“我刚是不是说错话了?我没别的意思,我只是没多想。”
何云初想到一种可能,立刻拿出手机递到郝奇面前,当然,这也是他专门换的一台过时的二手机。
“我不是跟踪狂,我那天是刚好路过,忍不住才拍的,你可以检查,只有这张。”
郝奇迟疑地接过手机迅速翻了翻,除了他的照片外,这手机里大部分都是些风景,还有各种各样的蛋糕和冰激凌。
看来,这是个偏好甜食的小孩儿。
郝奇笑起来,觉得自己应该是误会了,于是他把手机还回去,顺手还把何云初拉回来坐下。
“抱歉,我前阵子被人骚扰,所以有点神经紧张。你……对了,我怎么称呼你比较好?楚云,或者小云?”
郝奇没回过中国,但他知道中国人习惯以昵称来表达友好,拉近关系。
“小云……”何云初轻声呢喃,然后笑了,“还、还没人这么叫过我,可以吗?”
郝奇快被这孩子可爱疯了,不由得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发,“那就这么定了,小云,你可以喊我奇哥。”他注视着他,按捺着想掐他脸的冲动,又道,“你笑起来很好看,这还是我第一次看你笑。”
何云初心如擂鼓,恨不得立刻就把郝奇按倒好好亲几口,但这张chuáng、乃至这整个房间都太脏了。
“奇哥,我喜欢你,所以对你笑。”
“.…..”
“你能做我男朋友吗?”
“……啊?”
“我说,我们谈恋爱,好吗?”
——tbc
小云初有个男妈妈=w=
ps:背景纯属瞎掰,请勿上升现实